也谈供热那点事儿
文/热心人 编辑/褚驹
又到一年供热季,又卷一阵舆论潮。对北方居民来说,供热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每到这个时节,多地呈现“政府高调关注、百姓叫苦不迭、记者忙于采访、供热商委屈抱怨”等各种画面。
取暖用的“热”作为一种商品,理应公平交易,你供热,我花钱,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在当今体制下,供热却成了一个难以打开的“死结”。
商品交易重要的是公平,公平的前提是执行标准,而标准需要科学计量。在笔者看来,目前供热问题产生的根源恰恰就在于缺乏标准和计量。有人曾经建议,政府出台管理办法,将室温16℃定为合格供热的标准。然而,面对日益扩大的城镇供暖面积,千差万别的基础设施情况,仅靠城市供暖办几个工作人员测温、监督,真的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从实践检验来看,显然是不行的。因此,16℃只是一个概念,很难有具体的可操作性。
有人曾经设想,如果每个热用户都安上热表,像用电表一样,以实际使用了多少热来收费,百姓就会觉得公平了。这种情况下,处于热用户和供热公司之间的供热商,就不会人为制造“间歇性供热”了——因为他卖不出热,就会没有利益,这会从根本上杜绝恶意的“缺斤短两”行为。但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问题是,现在的热表造价较高,维护使用还是一个新课题,全面推行尚需时日。
如何尽快而有效地解决眼下的难题呢?
笔者认为,可以考虑组织专家论证,确定一个供热站在负荷范围内,能有保证用户起码供热标准的供水温度和压力,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供热站供水温度和压力实行全天候跟踪监管,不达标就直接处理,在强化管理的前提下,供热质量必会有所提高和保障。
因此,要提高供热质量,关键要找出产生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确保百姓权益不受侵害。不然,像有些地方这样通过推诿、骂街、抱怨等形式来处理问题,也只能是快活快活嘴而已,对改善供热质量没有丝毫作用。
[责任编辑: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