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朝阳网】越老越好“色”(包明丽)

摘要:以前写过一篇短文,“女人也好色”,那应该是男色的“色”。

越老越好“色”

文化信使/包明丽  编辑/明月

  以前写过一篇短文,“女人也好色”,那应该是男色的“色”。

  今天写的“色”,是颜色的色。

  二十岁时,喜欢黑色和灰色,没理由的喜欢。把自己弄得老气横秋的,是因为性格天生古板,还是因为一身老气成就了性格,也说不清楚。后来才知道黑、白、灰是永远的世界流行色,黑色和灰色还是绝配。但黑色还是不适合年轻人穿的,穿不出黑的大气。

  三十岁穿黑色不是因为喜欢,是为了显瘦。幸运的是肤色还可以配黑,黑色并不适合每一个人。女儿就曾很刻薄地说过,有人穿黑色像刚刚变成的寡妇。仔细观察,还真有点道理。

  黑色象征着高贵,典雅和神秘。黑色的丝袜还很性感。如果穿了黑色除了庄重还是庄重,看上去让人忧伤,就不要穿了。

  三十岁,开始喜欢蓝色。浅蓝、深蓝、宝蓝、藏蓝都喜欢。有人说蓝色代表诚实和坦荡,更觉得这个颜色和自己简单的性格很搭调。不喜欢花,却会被蓝玫瑰吸引,不仅它的颜色还有“蓝色妖姬”这个名字。蓝色妖媚得让人眩晕,曾有过去买几枝的冲动。

  买过麻料藏蓝色带着水墨画的长裙,知道这种裙子适合从画中走出的江南美女穿,否则没有味道。因为喜欢还是买了,衣服不一定都是用来穿的。有时拥有会带来一种满足感,不一定实用。其实世上的很多快乐都和功利无关,为什么非要实用呢?

  喜欢一件宝蓝色的羊绒衫,为什么偏偏叫宝蓝呢?我想到了宝石,宝贝儿,都是最珍贵的。宝蓝色也象征着高贵。照了很多相,年轻时就这样,总为喜欢的衣服照相。宝蓝色照出来特亮丽、清爽,可以把人美化几分。

  买了大红、粉红、黑色、蛋黄,橘黄、米色、绿色、灰色、宝蓝,总之五颜六色的丝巾和围巾,但我发现使用最高的那条丝巾还是宝蓝。

  三十岁还喜欢上了粉红色,看见粉色的小衫就蠢蠢欲动。一想到“粉嫩粉嫩的”这词,就不敢尝试了。有的东西喜欢也是不可以强求的,必须适合自己,才不辜负了东西的美。穿粉色的衣服需要有一张粉白的脸,最好是瓜子型的,要是白一点,会更好看。粉色适合穿在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女人身上,有人说,粉色是二奶的颜色,想想真对。“二奶”这个“职业”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屑于去做的,更不是屑于去做的人都有这个资本或姿色。男人消费美色,女人消费金钱,也算公平交易。已经成了一些有钱人和美女之间的心照不宣。

  四十岁,衣柜多了件西瓜红的小皮夹克。年轻时觉得红色是最俗不可耐的颜色,现在喜欢各种红。见了罂粟的红以后,放不下了,红得醉人,红得妖娆,红得仿佛正在滴血。喜欢了那红,喜欢了罂粟。想尝试那种红,买了件大红皮夹克,最后发现只适合照相穿,送给妹妹了。

  有件宽大的黑色衬衫,想象着如果配条红色的铅笔裤,一想就陶醉了。虽然喜欢个性,但最后还是放弃了。那种耀眼的红太招摇,招摇到东施效颦就亏大了。最后还是配条黑色的九分裤。一身黑如女儿所说,穿好了是时尚是风情,穿不好真象老巫婆。点缀很重要,配一雪白的大一点的包包,顿时有了亮色。

  四十岁还喜欢了鹅黄,喜欢上一种眼镜。鼓起勇气戴了几次,最后被女儿的话打入冷宫。她说,这种眼镜她都不敢戴出去。

  其实还喜欢很多鲜艳的颜色。都说人越老越好“色”,难道我真的老了吗?

[责任编辑:雅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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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明丽,今日朝阳网文化信使。1991年大连卫校毕业后在辽宁省朝阳市中心医院检验科工作至今。业余喜欢读书,偶尔写稿。朝阳周刊发稿五十多篇,在《燕都晨报》《柳州日报》《滁州日报》《石狮日报》《作文素材》《情感读本》《劳动保障世界》《做人与处世》《演讲与口才》等报刊杂志发表过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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