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办好“天大的事儿”
——辽宁省朝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取得阶段性成果
文化信使/李尚平 编辑/褚驹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因此,食品安全作为“天大的事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辽宁省朝阳县认真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自去年10月和今年4月先后召开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动员会及推进会以后,各单位积极落实《朝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工作方案》,认真部署研究,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果。
统一思想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
2015年,朝阳县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之一,被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为辽宁省首批食品安全放心县5个创建县(区)之一,又被省供销社确定为全省唯一一家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县。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该县印发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把食品安全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和实施项目强力推进。
2016年年初召开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朝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和《朝阳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县委常务会议通过了《朝阳县食品安全“十三五”(2016-2020)专项规划纲要》,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多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并逐年增加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及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宣教培训、应急管理专项经费,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了条件。
建立监管体系 落实主体责任
朝阳县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措施,实现了稳扎稳打。
对超市进行执法检查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按照分段监管、职责相近、方便相对人的工作方针,本着依法行政、服务民生、提高效率、维护稳定的原则,他们出台了《朝阳县各乡镇政府及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规定》,目的在于实现县域食品安全全程和无缝隙监管;农经、畜牧兽医等部门依据县编办文件设立了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应职能的内设机构,并在全县28个乡镇全部设立了食用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基层监管机构,按照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机构及责任人员,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年初制定的食品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价方案,对部门内部和对下属监管机构进行了工作考评。
有效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县政府出台了县食药侦大队接受公安局及市场监管局双重领导的文件,建立了工作机制,按照上级有关规范化建设要求,分别在人员编制、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应急管理、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等方面基本配备到位;2013年以来的农业投入品监管示范县、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项目、设施果树、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等均已通过验收。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县里出台了《关于印发朝阳县2016年综合考评实施方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纳入到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中,权重达到8%。
近两年来,县政府分别与28个乡镇和23家食安委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也分别与所辖村(社区、分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县农经、畜牧兽医、水务、市场监管、林业、卫计局等部门与内部具有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的股室负责人及各自监管领域的主要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食品安全责任得到层层落实。
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为强化工作合力,他们相继出台了《朝阳县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朝阳县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朝阳县食品安全大要案奖励办法(试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办法(暂行)》、《食用农产品及食品市场准入监管工作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文件,确保全县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政策引导支持发展壮大食品产业。根据朝阳县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计划,目前园区内已入驻项目有5个,分别是投资10亿元的辽宁皓盛实业集团综合体项目,占地1000亩;投资10亿元的朝阳和兴粮食商贸有限公司粮食深加工项目;投资2000万元的朝阳恒兴牧业养殖项目已投产,年可出栏育肥牛5000头;投资1500万元的朝阳泓信牧业养殖项目已投产,年可出栏瘦肉型猪1万头;出台了《品牌培养实施方案》。目前,全县共有辽宁省著名商标7件(食品3件),朝阳市著名商标12件(食品3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个,辽宁省名牌产品4个(食品2个),朝阳市名牌产品10个(食品3个);朝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8个。通过贯彻落实品牌建设规划,达到品牌竞争力明显提升、品牌产品集聚效应突出、品牌发展环境优化的总体目标,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各类农产品及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协调发展,出台了《朝阳县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创新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和管理体制,实现了组织体系密集化,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管理一体化。
近年来,已改造全县30个基层供销社中的26个,新建乡级综合服务中心3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148个,发展直属和参股社有企业14个,连锁配送中心9个,连锁店36个,新建供销农贸市场8个,经营服务网络乡(镇)村覆盖面均达到90%。依托 “朝阳小米”、“朝阳大枣”、“小凌河鸭蛋”等特色农产品,按照“线下体验、线上交易、就近配送”的新型购物模式,创建 “朝阳农品网”,现已上线运营,并在县城建立2家直销店,实现了 “网上供销社”,销售额年达8000万元。朝阳惠农农副产品物流市场,通过上联省内外大中城市农贸市场、下联千家万户农民的农产品购销经营模式,将西红柿、茄子、豆角等10多种蔬菜销往沈阳、北京、上海、宁波等10多个城市,年交易量为2000万公斤,交易额7000多万元,助农户增收350多万元。2015年末,全县销售总额突破11.9亿元,其中:农产品购销额5.45亿元,农资销售额3 亿元。
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要求,全县28个乡镇(街道、场)、村(社区、分场)均已全部达到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为有效指导服务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和加强全县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建设的联系工作机制,主动提供优质的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企业)联系点制度》,确定联系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31家,征求食品安全问题和意见建议62次。辖区内全部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100%建立了信用档案;为了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活动,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出台了《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建立了农药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进行了全员培训并签订了责任书,确保其责任落实到位;为加大安全科学使用农药的知识与技术,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田的污染,出台了《朝阳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的处理办法,推动农田生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全面协调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检查营业证照
有关部门在实践中认识到,在老百姓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中,流通、餐饮服务无疑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为切实加强全县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县政府出台了《餐厨废弃物管理规范(试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及销售、屠宰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过程中产生的加工废料、食物残余、过期食品和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管,有效解决了“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同时,全面实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创建蔬菜标准园4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4个、精品果园1个,目前均已通过验收。
不仅如此,该县还重点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守护舌尖上的安全。2015年以来,该县结合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工作,将流通、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开展了流通、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如今,南双庙镇主街、东大屯乡主街、杨树湾乡主街、贾家店农场主街四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已经初具规模,示范街的建设充分发挥了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有力保障了公众饮食安全。
对小作坊进行执法检查
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按照省、市、局制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标准》,县域内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主体3776户,100%落实了主体责任并提交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全县从事农畜产品收购22户、储藏2户、批发、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110户,进货查验、抽查检测等制度齐全;农产品生产企业31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79家,企业质量承诺、人员培训、生产记录制度健全,全部落实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制度,未发生禁限用农兽药使用情况。全县屠宰企业15户,均已建立流向登记、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工作制度;制定了病死畜禽及其他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去向明确可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朝阳凌塔酿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等并参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企业287户,占持证企业数的92%;食品生产企业100%实施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
社会广泛参与 确保食品安全
为切实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食品安全,该县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制度》,食安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了2次交流会商会,会商内容均已落实,通过风险交流提升了监督效能,起到了维护消费信心、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作用。
与此同时,县政府出台了《朝阳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全县各领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公示了投诉举报电话12331。此外,县政府还印发了《朝阳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组建食品安全专业宣传员530人、宣传联络员48人、志愿者241人、社会监督员95人,组织食品安全志愿者、工会、共青团、妇联针对全县各学校、各乡镇、各部门发放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倡议书10万份、宣传年历1万份、宣传挂历2000本;截止2016年7月,在朝阳县(新县城)及部分乡镇主要街道路灯杆上安装了380多个放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宣传牌,在主要路口安装大型创建放心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宣传牌19个;在全县28个乡镇集市分别开展了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朝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大型宣传活动4场及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2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新《食品安全法》约5万余张(册),宣传物品2万余件;在朝阳县有线电视台分12个时间段循环播放“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宣传画面;在《朝阳县报》设立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科普专栏。目前为止,刊登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及科普知识30期;同时创建了朝阳县食品安全微信平台,目前关注人数登记在册用户685人,实际在线用户1720人,累计刊发各类信息(工作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信息、法律法规信息)等280余条,关注食事药闻——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资讯人员1021人。
在此基础上,该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纳入了《2016年朝阳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大力宣传,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在全县28个乡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开展科普宣传活动3次,举办食品安全大讲堂13次。
值得关注的是,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作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新载体,增强了宣传工作的实效性,是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极为重要的一部分,是联系各级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作为常用的载体和有效的抓手,持续地面对农村、面对百姓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开展各类宣传科普活动,通过在老百姓家门口进行宣传,组织一些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不断推进科普宣传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和经常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的积极性;2016年年初以来,朝阳县实验中学、柳城高中等5家学校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单位。
目前,朝阳县正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为契机,认真贯彻落《食品安全法》,“用更严谨的标准、更严格的监管、更严厉的处罚、更严肃的问责”,把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让“盘中餐”令人放心,让生活质量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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