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朝阳网】朝阳药采结算监管中心展开专项行动

摘要:2016年5月17日至5月31日,辽宁省朝阳市药采结算监管中心副主任卢永强带领中心财务科、药械科一行5人,对全市15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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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药采结算监管中心展开专项行动

文图/卢永强 编辑/立军

  朝阳市卫生计生委药械科齐明科长、市药品招采结算监管中心尹忠田主任、卢永强副主任及检查组全体成员与医疗机构相关人员交流沟通

  2016年5月17日至5月31日,辽宁省朝阳市药采结算监管中心副主任卢永强带领中心财务科、药械科一行5人,对全市15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确保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如期完成。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医疗机构2016年1至4月份市网药品集中采购执行情况;各医疗机构对配送企业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二次议价”情况及出现有关情况的原因。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的汇报,然后向各医疗机构通报了统一结算及成本分摊服务费返还的最新数据,并对结算欠款医院进行结算资金催缴。同时,检查组还了解了各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下一步的运行建议,了解了对计划启动的低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最后,检查组分组下科室,采取实物抽查、账册核对、系统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既定内容和数量的抽取、检查。对2016年前4个月市网药品集中采购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如订单量少、未及时确认收货、未及时开展对配送企业评价等问题,检查组有针对性地向各医疗机构进行了信息反馈。对临时性采购,检查组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按市卫计委的要求,完善各项手续并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备查。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收集整理了各医疗机构对计划启动的低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卫计委今后在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面科学决策提供了基础信息和依据。

  (作者现供职于朝阳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招采结算监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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