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之花俏龙城
——龙城区司法局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纪实
文化信使/宋文龙 编辑/赵盼
引子
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减震器”,是维护社会和谐的“减压阀”。调解矛盾、调顺民心,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主旋律,是一项接地气、聚人气、树正气的民生工程,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新时期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在工作方针、方向和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完善调解手段,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才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其独有的优势和独特的积极作用,成为筑牢维稳的“第一道防线”!
龙城,是辽宁省朝阳市改革开放的“窗口”,打造优美生态、构建和谐龙城,始终是龙城儿女致力于给外界的“第一印象”,既是难能可贵的“龙城情怀”,也是龙城人倾心树立的“龙城形象”。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调解资源,建立统一协调、良性互动、功能互补、程序衔接,多元高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为龙城经济社会提速助力,2016年5月17日,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政法委责成区司法局与综治办、信访局、新华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了全市首家“龙城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新华公安分局调解中心”,率先迈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步伐,奏响了一曲曲清新悦耳的和谐乐章。
专兼结合 人员队伍真过硬
学习是干部的成长之梯,业务精湛是承载事业的重托之基。为提升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效能,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专业队伍,龙城区司法局不断加大学习培训和管理力度,将人民调解工作责、权、利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员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定,与报酬补贴挂钩,有效地调动了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开启了具有龙城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新纪元!
龙城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新华公安分局调解中心设在新华公安分局,隶属于龙城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司法局、综治办、信访局和新华公安分局派出工作人员驻调解中心开展工作,统一工作职责,统一工作程序,统一工作流程。为建设人员稳定、专业素质高且有敬业精神的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聘请经验丰富的退休司法干部韩秀民和公职律师刘卉,加入了调解中心。在12个镇街调整充实了人民调解队伍,夯实了以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支柱,以村和社区调委会为根基,包括村民组、信息员在内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的人民调解组织“三级”网络建设。目前,全区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5个、调解员529人,其中:镇街人民调委会12个、调解员62 人;90个村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293人;调解小组有调解信息员358人。采取政府拨款和“以案代补”的方式,落实了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工作经费和办公经费。龙城区司法局结合《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采取讲座、答题、法庭案件观摩等培训形式,对500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印发了人民调解格式化卷宗,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去年以来,龙城区先后开展了18次矛盾纠纷月大排查活动,重点时期排查22起,入户排查7000余户,排查纠纷911起,预防纠纷79起,制止群体上访4起138人;调处矛盾纠纷1066起,其中,纠结多年的疑难纠纷8起,调解成功率达百分之百。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龙城经济社会繁荣,做出了不可低估的积极贡献。
龙城区司法局局长王宏娟(中)与工作人员研究案例
警调衔接 工作机制有创新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建立畅通有序的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达到止诉息访、减少对抗,节约司法成本,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龙城区司法局与区法院联合成立了龙城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调解资源,建立统一协调、良性互动、功能互补、程序衔接,多元高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成立了龙城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新华公安分局调解中心;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信调对接和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效应,整合共享矛盾纠纷调处资源,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90个村和社区调委会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为突破口,以“排查防激化,调解创‘四无’”为攻坚目标,坚持办好小案件、促矛盾和解,关注小社区、促邻里和睦,营造小平安、促社会和谐,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闯出了一条人民调解新路。
2016年7月调解现场
为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执法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司法、综治、公安、信访多家部门强强联手,按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强力推进调解中心建设,积极吸纳熟悉法律、熟知政策、熟谙民情,调解经验丰富的在职和退休政法干警加入人民调解队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调解职能,有力地推进了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提高了纠纷调解质量和驻所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水平。调解中心受理的新华分局和向阳公安分局接处警受理的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民间纠纷、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未果上报或提交的调解案件等,大多涵盖了人民群众生活中所产生的纠纷矛盾,人民调解员坚持宣传做在问题前、预防做在矛盾前、排查做在纠纷前、调处做在激化前,总是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依法为据释法理,以理服人评事理,以情感人讲情理,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通过开展政策、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确保了“案结事了、定纠止争”,实现了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预期目的。
2016年11月10日市局朱乾(中)局长指导工作
春风化雨 和谐花开红艳艳
龙城区地处城乡结合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2016年初夏,中国石油公司煤气管道建设项目在联合镇赵家沟村境内通过,管道两侧坝基绿化项目经过招标竞争,赵家沟村村民张某取得了该项目施工资格。5月17日,施工人员张某某意外受伤,向张某提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赔偿,双方产生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接案后,对该纠纷前后过程进行了解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条款进行调解,张某支付当事人各种费用30700元,促使双方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2016年9月8日,在七道泉子镇东三家施工的山东益通安装公司工地上,在吊车起吊时,由于工人操作不当,吊车卡子崩在施工人员冶某某眉骨上,造成眉骨双侧骨折。其亲属就治疗、误工等费用向公司发难,闯经理办公室,阻止正常施工,索要赔偿费30万元,并有逐级上访迹象,言行“火药味”十足。治安大队出警后转交调解中心,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后,对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说服施工方依法赔偿冶某某各种费用10万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使一起一触即发的民转刑案件圆满化解。
2016年11月24日省厅政治部主任陶志勇(左三)视察
在调解中心成功调解的124起矛盾纠纷中,涉及山林、邻里、劳资和婚姻财务、家庭暴力的农村案例较多,纠纷后造成后果,后期进行索赔是调解中心工作的焦点,大多当事人素质偏激,既不具备城里人的大度,又不具备乡下人的淳朴,利益面前分豪不让,每个协议的达成,工作人员都要付出很大周折,在这124起赔偿纠纷中,涉案赔偿金额高达50多万元。2016年5月19日,在调解中心成立的第二天,新华分局治安大队接到一位年轻女子何某报案:因女方提出和男方刘某解除婚约,男方因手机、电脑等赠物未能返还恼羞成怒,失去理智后,除电话骚扰外,还在网上为妻子作征婚广告,严重侵犯了女子的名誉权,后果堪忧。调解中心受理后,立即找到刘某,指出了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并对财物返还事项进行耐心调解,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避免了矛盾升级。召都巴镇厚杖子村村民张某与王某离婚后产生土地纠纷,因言语不和大打出手,调解员将双方制止了解情况后,依法依理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将王某及儿子的土地全部让出,并将与土地有关的所有国家补贴款全部归还王某,最终握手言和。2016年6月3日下午,海龙街道利民社区居民袁某被同小区张某饲养的狼狗咬伤,幸亏现场居民较多,及时将袁某送往社区卫生室诊治,所有花费全是张某支付的。在后续治疗期间,张某经常去看望袁某,一个月后,袁某已基本康复。事后,袁某数次到张家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接到袁某的调解申请后,调解员听取了袁某提出的医药、营养等共1.38万元的赔偿要求,认真查阅了袁某在防疫站和卫生所的就诊资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劝解,教育双方要大度做人、克己做事,令当事人很是愧疚,张某主动赔偿袁某各种费用2000元,袁某表示谅解,二人相互拥抱致歉,场面十分感人。
省政法委李文章(右三)视察调研
纠纷总要解决,但诉讼已不再是唯一途径,这些看似寻常的小事,极有可能酿成大祸。调解中心坚持用法约束人、用情感动人,依托警调衔接机制整合资源,做到了有案必接、接后必调、调后必果,为人民群众打造了一个有厚度、有深度、有角度、有速度的调解平台,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效率,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实现了创新、活力、联动、协调的人民调解新格局。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在调解中心,笔者看到墙上挂满了写有“心系百姓,为民解忧”、“情系百姓金牌调解,为民讨薪彰显正义”等字样的大红锦旗,那一面面浓缩心怀感激的百姓心声,真实地表述了对人民调解中心的最高褒奖,令人不由得心生感动!
生活中的矛盾纠纷,演绎出了人生百味。在多家部门的鼎力支持下,龙城区司法局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两条主线,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倡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调处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社会效果凸显,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市、区领导的高度认可,赢得了百姓赞许。人民调解工作,永远在路上。龙城区人民调解中心的干警和工作人员,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不忘初心、倾心为民的服务宗旨,在构建和谐、幸福新龙城的进程中,洒下了一路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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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龙,男,曾用名:宋文清,笔名一兵、文青,今日朝阳网文化信使。辽宁朝阳人。参军退伍后到地方工作,现任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报》记者、编辑,兼龙城区新闻中心社会新闻部主任,系朝阳市作家协会及摄影家协会会员,朝阳市作家协会传记报告文学学会理事,龙城区作家协会副主席。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文学创作,在国家、省、市报刊发表文学作品和新闻通讯数千篇、百万字以上,其作品曾收入《中国文学新人新作选》《基石》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