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特稿
编者按:
为帮助寒门学子实现梦想,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助学政策并采取了多种实际举措。但是,受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等客观条件制约,目前,仍有很多人不了解有关政策。从即日起,本网在朝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支持下,将相继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辽宁省中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须知》和《辽宁省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简介》,请涉及到的广大学生及家长朋友注意阅读,积极利用好优惠政策,早日实现您心中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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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须知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顶岗实习。安排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4.学校资助。学校每年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具体资助事项可根据各学校实际,单独列出)。
5.社会资助。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设立奖助等各类资助措施(具体资助事项,可根据各学校实际和出资人要求,单独列出)。
政策咨询电话:024—86896357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两千元。城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总数的10%,农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普通高中就读的,与所在城市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2.免学杂费。对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补助标准给予减免。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减免(地方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10%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具体资助事项可根据各学校实际,单独列出)。
4.社会资助。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设立奖助等各类资助措施(具体资助事项,可根据做学校实际和出资人要求,单独列出)。
政策咨询电话:024—86896357
(本文资料由朝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