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朝阳网】体会在美国驾车(美国纪行之二十七)(邹本殿)

摘要:自从得知我的驾照在美国可以使用后,我就有了马上体会一下在国外开车的打算。

  在拟定的四十多天的美国旅行行程中,我将把我看到的、听到的和所思所想随时记录下来和朋友们分享,请关心我的朋友们每天关注我,对我们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交流互动,帮我排疑解惑,助我做一个清醒的行者。

体会在美国驾车(美国纪行之二十七)

文化信使/邹本殿 编辑/明月

  自从得知我的驾照在美国可以使用后,我就有了马上体会一下在国外开车的打算。虽然在这之前对美国的交通规则已经从备考驾照的复习中知道了不少,但实际与现场对照还是相差很多,必须完全熟悉以后才能付诸于实践。

  英语会不了几句又不熟悉路况也不能完全看懂交通标识,在陌生的国度里开车是很危险的。儿子跟我说,有些中国的留学生初来美国时英语不通买了个二手车就开着上路了,对美国这里的一些常识也不懂,遇到了很多麻烦。我们早就听说过,有的同胞在美国开车遇到警察时像国内那样为了讨好警察开门下车就向警察走去,结果被警察端着手枪逼回车内。因为美国人设想每一个人都有枪,随时都会对警察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如果这时你为了拿驾照或护照一类的东西有掏兜的举动,可能会认为你要掏枪,警察可能会开枪射击。正确的做法是,摇下车窗玻璃,双手放在方向盘上,车上的其他人也要把手放到警察认为对他们不能构成威胁的地方,等待警察的指令行事,万万不可轻举妄动。

  在美国不会说英语,你最好保持沉默,连“Yes(是)和“No(不是)也不要说。你说中文大不了警察听不懂,但总比你说英文引起歧义强。留学生们跟我讲了他们学校一个中国留学生的故事。这个学生刚来美国时英语基础很差,大概只会“Yes(是)和“No(不是)等简单的单词对话,因为这样的学生应该就是来学语言的,所以英语水平可想而知。刚来不长时间就夜间自己一个人开车上路了,大概是赶上警察排查通缉犯什么的,结果还没对完两句话就被警察按倒在地给戴上手铐带回警局。后来警察通过合法搜身搜出他的护照查到学校才被人领回,给他吓得不轻,估计这件事对这个学生来说一生都会是一个阴影。

  后来分析,可能是人家警察问“你参与过某某地方的事件吗”?他答“是,又问“你带枪了吗”?他又答“是的”。警察再问时这个学生大概就以为警察向他要护照和驾照之类的东西了,所以手就自然而然地伸向兜里。结果被警察认为他既然带枪了那就危险了,误认为他是要掏枪,自然就会被采取强制措施了。这种情况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在美国遇到警察时只许你老老实实,不许你乱说乱动。这不是尊严问题,而是常识问题。

  仅听了这一大堆骇人听闻的故事就足以让人心惊肉跳,所以我不敢轻易开车到路上。昨天下午我试着开车到住处附近的洗车场去体会自助式洗车,因往回走转弯时占错了车道,只好直行。儿子说,也好,正好去体会一下在美国怎样开车。当检查驾驶证确实带在身上后,我们就沿着城市的街道向城西开去。

  当驾车行驶在街道上才体会到,并不像没上路时心情那么忐忑,原来美国的路也没啥特别的。只是比国内的地标和路标更简单更清晰,不像国内有些城市双黄线模糊了时也不重新喷涂,警察就专门蹲在那里罚不知道那里有双黄线的外地车。这里不见一处地标模糊的现象。只是这里的车辆行驶速度都很快,让我不得不用超出国内城市正常行驶很多的速度向前开,以便能保证不压制后面跟进车辆的车速。因为按照美国人的理论,在上下行仅各有一条车道的路段用很慢的速度行驶,而别人又无法超车就是给别人制造麻烦,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只是有些标识多了些英文单词,这就让有些类似我这样的外国人拿不准。比如国内单行的标志是一个圆红色的牌子中间是一条白色的横杠。而美国则在中国的单行标志牌的外面加了一个方形的框,又加了一串英文字母“DO NOT ENTER,对不懂英文的人来说就有些费解了。后来翻译了一下,这英文的意思就是"禁止驶入的”,我们国家没有任何文字标记的单行标识已经做到妇孺皆知了,好像世界通用,美国人却又给这个标志加上这么一段文字令人费解,有些画蛇添足。

  在城市街道和普通公路上的行驶规定与国内没什么两样,只是要记住当在十字路口遇到绿灯左转时一定要等对面相向直行而来的车辆通过后才能左转,可以出路口横线待转但不能阻碍直行的车辆行驶,不能如国内一样可以与对面直行的车辆抢道行驶。我们国家对这一区域左转弯的车辆行驶规定有些暧昧,绿灯亮起时,左转的车辆和对面直行的车辆可以同时起步,这就造成了谁抢在前面谁先走的现象。有时司机会强行把车别入迎面而来直行的车流,如果互不相让可能就会造成交叉路口的塞车。而美国规定绿灯时左转弯的车辆阻碍了对面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时要按违章处理。

  “STOP标识无论在城乡街道或是公路都必须遵守,见此标识不停车就是典型的违章,所以我学会了入乡随俗。在这里比较好的习惯就是所有驾驶员都能遵守辅路必须给主路上行驶的车辆让行的规定,所以,在主路上的车完全不用小心辅路上横向来车突然插入主路的威胁。

  我所到过的美国城市,几乎看不见摩托车和自行车,什么三轮车和拖拉机什么的也在路上看不见。自行车在美国一些地方应该不是代步的工具,而是运动的器械,所以有些公路旁也专门开辟有自行车道,有的地方还在公路桥边给自行车路专门架设一座窄桥,还煞有介事地在路中间放上双向通行的隔板,但我几乎没有看见过有自行车在这些路上和桥上走,可能与隆冬季节有关。但美国规定,普通公路和城市街道骑自行车的与开汽车的都同时有对公路的使用权,骑自行车的在高速以外的公路任何车道上行驶都是合法的,所以开汽车时必须注意小心和礼让骑自行车的,如果与自行车发生碰撞汽车驾驶员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

  最不适应的就是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了,为了体验在高速公路开车的感觉,我们首先驶入了75号联邦高速公路。当我们还行驶在通往高速公路的匝道上时儿子就不断地提醒我要加速,否则速度低了合流时就容易出危险。我在国内是喜欢开慢车的手,即使在沈海八车道的高速上我也不超过110公里,所以来到这里以六七十公里的速度驶入高速很不适应。在美国最不好跑的是既有最高限速又有最低限速,快了不行慢了还不让。我们国家的高速最低限速一般规定是60公里,但也只是控制时速低于60公里的车不准进入高速公路而已。而美国人一般上高速都喜欢压着最高限速的红线跑,所以车速都很快,因为速度慢了不只是自己的好恶问题而是要影响后面车辆的问题,弄不好还会发生追尾的危险。为了适应这急匆匆的车流我只好不断地加速,有时紧张的连路上的标识都不敢看。

  最大的麻烦不是正常跑在高速的主路上,而是在从一条高速变换到另一条高速时的匝道上,变换高速线路的匝道弯曲而且坡度都很大,在这上面行驶的车辆速度也都很快,你稍微慢一点后面都会响起急促的喇叭声,让人倍感紧张。在70号、75号、675号几条高速的变换中我已开出了50多公里的路程,随着时间的延长,我紧张的心情也逐渐平复了下来。

  带着成功的喜悦,在天刚刚黑下来的时候我们把车开回了住处。这种体验就足够了,本来也没打算在美国能用得上。一共行期还剩那么十几天了,又不懂英语,如果在附近开车转转还可以,单独出去还是会遇到很多问题的,只是增加了一段曾经在美国开过车的经历而已。当然,如果到纽约去我还是要体会一下在曼哈顿街区驾车的感觉。

[责任编辑: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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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本殿,出生于辽宁省建平县。经济师,现供职于辽宁朝阳供电公司。系辽宁省社科联工运学会会员,朝阳市作协会员,今日朝阳网文化信使。长期以来,结合工作实践从事理论研究,并坚持业余文学创作。有30多篇论文在《中国工运》、《中国电力工运》等刊物发表。先后有十几篇文章获得中国能源化学工会、辽宁省总工会、东北电力工会一、二、三等奖,其中5篇连续5年获辽宁省总工会一等奖。业余创作各类文学作品百余篇,散见《辽宁电力报》、《抚顺日报》、《辽西文学》等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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