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赋予你的最好样子,就是你自己喜欢
文化信使/刘新华 编辑/明月
我有一块疤。六岁那年,有一天感冒,溺爱孩子的父亲就让在家玩一天,可是就在我因为小感冒不用上学偷着乐时,悲剧却正在等着我。兴奋的我一头撞在门帘后面端着一盆热汤的妈身上,撕心裂肺的疼。爸手忙脚乱的解开我的棉袄,触目惊心,我脖子下面的肉皮已经张下来了,爸的手有些发抖地把我的肉皮重新按在我的脖子上,于是至今我的脖子上还有老爸的手指纹。我在床上一躺就是半年,清晰地记得每次妈来给我换药,撕下那层纱布的疼。每一次妈都准备好所有我爱吃的东西放在我的面前,吸引我的注意力。从那以后,身体开始不好,三天两头生病。以至于我常常想,如果真的有命运,那我的苦命应该结束了。而事实真的应验了,我很幸福。从中学到师范到大学到参加工作,再到恋爱结婚生宝,我一直顺利,除了那块疤给我带来的不便。
小学的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所以一定要很优秀。而且我也刻意的藏起那块疤,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我有一件黄色的坎肩儿,它从小学一直陪伴我到中学毕业,只因为它可以反过来穿,正好挡住我的疤。哪怕是夏季的半袖和短裙,我也会把它穿在里面。但是中学三年级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件衣服,灵艳喜欢紫色的,而我喜欢黑色的,我们欢喜的买回来了。尽管它能露着我的疤,但因为太喜欢了我还是穿了。第一次让大家看见我的疤,我惊讶的发现大家好像根本就不在意,他们只是好奇是怎么弄的。我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原来只是自己在意啊!那件坎肩终于被我束之高阁。我第一次除了成绩以外,为另一件事兴奋。结果就是我的成绩进步更快了,从全校三十几名,一下到了前几名,直到中考我考了全校第二名。
在师范的时候,几乎没有人问起我这疤是怎么回事,少数问起的人脸上,也只是关心的表情,没有嘲讽,没有夸张,像是平常的问候,这让自尊心超强的我得到了安慰。而且也开始有男生关注我,诸如挡在教室门前不让进,拿走我的笔,写匿名信,羞涩的请我吃饭……在师范第三年,我顺利地考上了大学,顺利的我几乎觉得自己彻底忘记了那块掉不下去的疤。
虽然偶尔买一件漂亮的衣服,戴上一条精致的项链,会遗憾自已没有光滑的脖颈,会偶尔想起它。
大一的第一次体检,当那个穿白大褂的老婆婆看见我的疤时,竟然不顾男医生在场,去撩我的上衣,不顾我自尊地问我身上还有没有疤。自认为良好的修养在那一刻瓦解,我几乎想破口大骂,我差点就抡起手臂去打她,但我什么都没做,只是跟她说她没有权力,而且我很正常,有疤只是正常人都可能不小心犯的错,谁规定有疤不可以上大学了。可恶的老婆婆,我拒理力争,说到她词穷。原来它一直不曾离去,它一直在我的身上。我不在意了,却有人开始注意了。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我的自信那么少,少到别人轻轻一动手指,它就可以灰飞烟灭。怪不得灵艳跟我说,我强大的自信只是为了掩饰内心深处的自卑。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是最了解我的人。
我常常想,那块疤是我内心的伤吗?为什么别人只是轻轻的提起,我就会那么受伤?
工作后的这些年,开始逐渐明白。所谓的在意,就在自己心里!心里接受了,就可以无坚可摧,不止是脖子上的伤疤,还有那自信到自卑的自己。
我终于修炼到可以平心静气、波澜不惊地面对别人关于我的疤的问题和建议,开始从内心真正接受自己的不同。剪头发的理发师看见了,会说噢你还有伤,我说是啊,可以继续讨论发型!去监考的时候,有同事问起,我会谈笑风声地回答她。买衣服的时候,我终于只看它好不好看,不会再关注它的领子有多高。同事有时会推荐去疤液给我,我认真关注一下,又觉得不想失去我的疤了……
就这样,真正地接受了!
我明白了所谓的自信,可能不会出现在你最好的年纪,但它来到的时候,你就知道了。你不会临出门还在纠结穿哪件衣服,你会喜欢上照镜子;你不会因为做不好一项工作而失意,你会鼓励自己还有下一次;你不会盲目相信别人的评议,好恶你总有自己的判断;你不会总羨慕别人拥有的,你会觉得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所以,岁月赋予你的最好样子,就是你自己喜欢。与别人无关,与时间无关,与年纪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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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华,今日朝阳网文化信使,毕业于渤海大学,现就职于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三家乡小学。喜欢发疯,半夜有感觉奋笔疾书;喜欢感慨,细致地品味生活,独处中面对自己;热爱旅游,看不同的风景;热爱读书,在书中体会百味人生;热爱工作,享受忙碌,在创造中感受幸福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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