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商榷的爱
文化信使/瞿军(四川) 编辑/昕晨
我用此标题写这篇短文,并非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而是实在找不到其它合适的词来形容这种父母之爱了。
不止一次地在文化公园、芙蓉汉城三期广场等绵阳的一些公众场所,看到这样一幕令人心痛的场景:某些小商贩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用一个很大的塑料盆或塑料池,盛上水,放入几十尾或上百尾小金鱼或小锦鲤,五元钱一钓,借此招揽生意。一些年轻的家长们,为了满足孩子的好奇心,带着几岁的小孩,交钱后,用商家提供的简易鱼竿、鱼钩,在水盆水池里,让孩子尽情地钓鱼取乐。每当钓上一尾小鱼,孩子开心,家长欢颜,商贩高兴,痛苦地却是无声挣扎的小鱼。
我不是假作正经,如果我是小商贩,绝不做这样的生意,用小鱼的生命来赚取微薄的利润。
换另一个角度,如果我是孩子的家长,也绝不会为了让成长中的孩子开心,而花钱去参与这种游戏。不该把作为观赏的小金鱼反复折腾,直至它们的生命结束。这样来让孩子开心,对其幼小的心灵,会起到一些不好的影响,不能培养孩子珍爱生命的行为。用小金鱼挣扎的生命来搏孩子一阵欢欣,这样的父母之爱可能也不太人道。当然,孩子是无辜的,他们辨识能力差,无法理解一些更深的道理,只是在不正确的爱中受到不好的教育。
小金鱼并不能食用,平时只为观赏,给生活增添一些美。这种残酷的垂钓,在孩子的笑声中,小金鱼被一次次的钓起,又放回池中,是用其生命作为代价来取乐。即使是钓起后,付一点点钱,用塑料袋装回家喂养,小金鱼经过如此一番折腾后也很难存活。试想,什么样的生命经得起如此折腾?
为人父母对孩子的爱,永远没有错。但方式、方法不正确,这种爱就是不正确的爱,甚至会为孩子心灵的健康成长起到相反作用。珍重生命,是每一位为人父母应该给予孩子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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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军,居四川绵阳。今日朝阳网文化信使。四十年读书不辍,坚持笔耕,发表小说、散文及诗歌作品百余篇。作品散见于国内各地刊物。著有散文集《心灵的旅行》、小说集《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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