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今日起,朝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

摘要:昨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自8月26日0时起,全市8家公立医院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

关注!今日起,朝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

  昨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自8月26日0时起,全市8家公立医院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

总体内容

  朝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于2017年8月26日0时起全面启动,届时,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推动其他改革事项。

一、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背景和依据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城市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主战场。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和分配制度等诸多方面改革。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对试点城市提出了各项改革任务。2010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率先在17个城市展开,2014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4个,2015年扩大到100个,2016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再次提速,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覆盖全国近三分之二的地级以上城市。

  2017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2017年3月,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8号),要求今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8月8日,陈求发省长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中明确要求,8月底前要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依据国和省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朝阳市工作实际情况,并借鉴省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验,起草朝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7月份,常务副市长屈连春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方案制定情况,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目前,方案经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

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目标

  这次改革总的原则是: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完善分级诊疗、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督管理等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善医院收入结构,增强医院服务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及获得感,确保患者负担不增逐减,医务人员收入不减逐增,医院收入有限增长,政府资金有效投入。

  通过改革,进一步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2017年底完成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规定动作。到2018年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效果凸显,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医院总收入增长幅度控制在10%左右,实现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左右;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个人卫生支出费用占总医疗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左右。

三、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任务

  这次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20项任务。

  第一方面:对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主要包括调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完善多方监管机制5个方面的改革内容。

  第二方面:推进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改革。主要抓好以下八项改革任务:

  1、破除“以药补医”机制。2017年8月26日零时,区域内所有城市公立医院( 市中心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院、市康宁医院、陆军二三四医院、双塔区医院、龙城区人民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全面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2017年9月1日起实行药品耗材购销“两票制”(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从流通领域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票) ,力争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40%以下,2018年底,药占比降到30%以下。

  2、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因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其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为核心的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康复、中医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医院通过调整服务价格补偿90%,财政补偿5%,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5%。

  3、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辽宁省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指导意见》(辽价发〔2017〕17号)要求,在担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原则,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特别是提升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康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逐步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4、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定项投入政策。

  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和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探索“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到2017年底,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

  6、推动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实行编制备案动态管理。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按岗聘用和合同管理。实行医改领导小组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逐步实行全员聘用制,定岗定编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对长期聘用的合同制人员要实行同工同酬、优绩优酬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7、探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研究朝阳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问题,重点探索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等方面的改革。

  8、建立重点指标监测制度。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等重点指标监测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三方面:构建协同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科学配置城市公立医院资源、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医养结合事业发展、落实社会办医政策7个方面的改革。

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步骤

  这次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分三个步骤进行。2017年1月-8月25日为谋划准备阶段。2017年8月26日-12月为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至2020年为完善提升阶段。

五、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措施

  为确保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推进,方案就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推进、加大医改宣传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来源:健康新朝阳

  [责任编辑 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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