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根据省安委会《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安委办[2018]103号)文件要件,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中秋、国庆假日期间是师生出行的高峰期,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把握节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师生节日安全。
二、要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警示教育。重点开展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和防火、防盗、防诈骗、防踩踏、防溺水、防传销、反恐怖防范等安全常识教育,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学生防踩踏、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要加强师生外出旅游的安全教育,教育师生不要到环境恶劣、地势险要、信息不畅通的地带旅行,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出游时结伴同行,中小学生需要有家长陪伴;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告知学生及家长放假期间安全注意事项,指导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假期安全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同时,要严格落实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严禁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返校和外出等活动。
三、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督查、重实效”的要求, 立足超前防范,在学生返校前对学校在建工程、宿舍、食堂、教学楼、厕所、围墙等建筑设施以及容易引发学生踩踏事故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要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维稳安保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同时, 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紧急事项,要及时上报、妥善应对,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朝阳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4日
(本文内容由朝阳市教育局安全办提供)
[责任编辑 赵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