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首届朝阳市人民政府督学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辽宁省教育督导规定》(省政府令第108号),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强化教育督导工作,更好地履行教育督导职责,促进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参照《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教督〔2006〕4号),按照推荐审核和直接考核聘任的原则,经辽宁省朝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聘任于清泽等28名同志为首届朝阳市人民政府督学,聘期3年。
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
于清泽 朝阳市三中教育联盟校三中校区校长
马银平 北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王凤武 北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王雪菲 朝阳市一中教育联盟校二中校区
党总支书记兼副校长
王佳音 朝阳市教育幼儿园副园长
左淑宏 双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吕桂兰 双塔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孙国波 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副校长
那庆野 朝阳市向阳学校校长
李树河 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党委书记
李兴国 建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学英 朝阳市第八中学校长
张晓彤 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校长
张毓华 朝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张金波 建平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
佟英峰 朝阳市教师进修学院副院长
杨宝振 喀左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邱黄达 凌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助理
林洪信 朝阳市财经学校党委书记
宗志刚 朝阳市双塔区光明小学校长
赵 昕 朝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崔景利 朝阳市一中教育联盟校校长
曹爱利 凌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韩颖权 朝阳市教育技术装备处主任
董秀英 朝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谭晓东 龙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潘淑玲 朝阳市教育幼儿园园长
鞠 军 朝阳工程技术学校督导室主任
朝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8年10月19日
(本文内容由辽宁省朝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供)
[责任编辑 赵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