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一则绕口令
文化信使/王中原 编辑/赵盼
我的第346则绕口令《娄路柳》(2018-12-03 20:57写)全文如下:
娄路柳
娄庄娄氏娄路柳,
娄县交警一把手。
表兄大名刘柳绿,
表嫂芳名卢绿柳。
卢绿柳不认识刘柳绿,
刘柳绿不认识卢绿柳。
卢绿柳开车蹭了刘柳绿,
刘柳绿一把拽住卢绿柳。
俩人谁也不报警,
掏出手机找帮手。
卢绿柳和刘柳绿,
找的都是娄路柳。
如果你是娄路柳,
怎样安慰刘柳绿,
如何回复卢绿柳?
表兄表嫂不相识,
千真万确原因有:
舅家儿子姑家媳,
柳绿不曾见绿柳。
故事发生地设计在娄县。娄县一是古县名,一是旧县名,刻意避开现有的真名实地。
关键人物娄路柳(未出场),交警与路有关,路边是柳,在路上向两边看去,楼房半隐半现,故设计其姓娄。虽未出场,却作用不小。一是引出表兄与表嫂,二是无形中影响了二人的思维和行动走向。
卢绿柳与刘柳绿,虽是为绕口而绕口设计的姓名,终归没离开事发场景附近的行道树。可惜的是,名字虽富诗情画意,思想境界却不那么春暖花开。发生了轻微的交通事故,却引起了生硬的肢体冲突——大男子汉拽住了女司机。话说回来,男之所以拽,可能女有欲逃之迹象。
发生事故本该报警,可是二人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法规,而是关系、人情、后门等潜规则、野路子。娄路柳正是他们心中的一张王牌、一道可以轻易打开的门,所以他们有恃无恐。无巧不成书,可惜今天这道门太窄了,都是至亲,娄路柳放谁过呢?
行文至此,本该一把手出场收拾局面。可是,笔者该射门不射门,把球踢给了听众。这样写的缺点是避开矛盾绕着走,不解渴。好处是,故事情节发展有了无限的可能性,且不至于篇幅太长。
故事开始,表兄表嫂同时上场,一般人以为他们必是夫妻,孰料他们互不相识。个中原因,按下不表,留待结尾,揭开谜底。一是姑家之媳,一是舅家之子,二者互相陌生是极有可能的。
此令有三点值得一提,一是讽刺了凡事首选走后门的痼疾,二是埋下一个疑问,三是雪藏了关键人物。不足之处是,不够绕口。
2018-12-05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