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
文图/文化信使 孙玲玲(辽宁朝阳)
黑色的长发如同黑色的森林般,寂静且神秘。在无数个黑色的夜里,它一直陪伴着我们,从年轻到衰老,从不谙世事到步履蹒跚。
——题记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古人不论男女都很爱惜自己的头发。相信很多人对于自己的身体都有比较在意的那部分,而我小时候比较在意嗓音和头发。
常常喜欢一个人在家里大声地朗读课文,因为喜欢发声阅读和唱歌的关系,所以生怕嗓子生病。可惜的是儿时嗓子哭坏了,因此声音听起来较粗。中间吃过一段金嗓子,声音变好听了一点。所以,一直都很羡慕幕后电台播音的工作。现在,由于前些年不懂得如何保护嗓子,被检查有声带息肉,医生建议尽量少讲话。虽然嗓子坏掉了,可是现在已经习惯了保护嗓子,感觉状态很好。
关于头发,对它开始在意的起因是受儿时影响。小时候头发特别多,读小学时,经常扎两个辫子,总听见有人说,这孩子头发真厚,真黑,一个辫子顶人家两个。有一次,老妈给我买了一身新的黄色连衣裙,我穿着它蹦蹦跳跳地在校园里走,同样扎着两个小辫儿,校长看见了,笑着说,这是谁家的小孩啊,这裙子真好看,夸的我心里美滋滋的。
对头发开始关注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一位奶奶。我一直觉得,生命里总有些东西系着你的个性与命运,对我来说,头发便是如此。小时候爸妈总是很忙,没时间给我梳头时,就到田奶家,田奶会端出一盆清水,放在炕边上,拿一把米白色的梳子,一边沾着水,一边给我梳头,这段回忆,就像刻在了生命里一样,至今难忘。如同这位奶奶与我之间的感情一样,历久弥坚。
头发是可以卖钱的。又黑又直的,自然能给个好价钱,尤其是在农村,有很多骑着自行车收头发的。收头发也是有要求的,要剪掉一段头发,尽量保留它的完整性,卖价就会高一些。印象中小时候头发卖了一百块左右,在当时,已经算不少了。不过剪完头发,由于太短,家里的狗一直在那看着我乱叫……现在,头发依然可以换剪子、菜刀、卖钱,上次剪掉之后,老妈换了把菜刀。就是等了很久,才遇到那个收头发的人。
长大后,几乎一直梳着长发。不同的是,随着年纪增长,心事增多,头发不会如从前那样乌黑浓密、有光泽了。正如人们口中的发际线一般,只会倒退罢了。尽管我有关心头发,却懒得打理它。几乎不去理发店的人,对于洗头发,被女老板抓得生疼的我,是有恐惧后遗症的。而对于烫头,坐上几个小时,还是发生在二十几岁、刚结婚时,上一次烫头是在有了霖宝之后,觉得没时间打理长发,就果断剪掉了,结果实在看不过去,才做了离子烫。
有人说,头发是记忆的载体,对头发开始有着心心相系的感觉是三十左右的时候。忽然觉得每个阶段的头发状态,就反映了当下的自我。比如现在,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自己剪掉一头长发,进理发店人太多,于是看着网上自学剪短了。这在过去是不可能发生的。曾经因为剪头、烫头,内心在无比挣扎,对长发、直发的执拗真的不可理喻。现在,好像都放下了,我依然喜欢长发,喜欢清水挂面般的感觉,可是,面对每天黏人的宝贝,面对柴米油盐的生活,坦然接受掉发,接受它在变少,接受生活的改变。
头发可以很容易变得柔顺,多做保养就好了,性格却不容易。十年前,我听到好友对我说,你变了,心里莫名地不开心,现在,若有人说,你变了,我会很开心。因为接受变化、改变自己并不容易。《三十而已》中有一句台词,让我印象深刻,“头发硬的,一般脾气也硬,且得修剪。”我就是这样的人,倔强得很,如头发一样硬,不过被人生这把大剪刀也修剪得差不多了。
当告别已成为常态,对于头发的变化,似乎没有那么在意了。人生路上,遇到一位好的理发师很难,也常常会发生被人胡乱修剪的往事。头发同我们一起,在与岁月较量,陪我们坐听风雨,坐看云涌,耗尽它的一生,诠释着一个生命的旅程。
小链接 孙玲玲,今日朝阳网文化信使。现为辽宁省朝阳市第十五中学教师,龙城区骨干教师,七道泉子镇、龙城区人大代表。爱好写作,读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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